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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应急局:一案双罚 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企业与主要负责人均被罚!

发布日期:2023-09-08 10:59来源: 应急管理局作者: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字体:[  ]

“这3万元的罚款虽然对我们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但是我们企业认为值得,以前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取土区域‘一面墙’现象长期存在,现在通过执法整改,让我们重视了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让我睡觉都放心了”。这是游仙区某砖厂主要负责人与执法人员的对话。

9月7日,游仙区应急管理局就辖区某砖厂“取土区域 ‘一面墙’现象,边坡存在滑移的安全隐患,取土未按照设计方案采用自上而下、分层或者分台阶的方式进行开采”的违法行为制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处罚1万元,对该厂主要负责人范某某的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

游仙区应急局通过“一案双罚”典型案例,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职的惩处力度,全面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为游仙高质量安全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