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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绵阳人,文明依规养犬,你做到了吗?

发布日期: 2024-02-29    来源:涪江观察   作者:应急管理局    字体:【   阅读:

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典型案例,其中明确,禁养的烈性犬伤人,饲养人担全责。同时进一步明确携带犬只离家外出时,需束犬链、禁止未成年人单独携犬外出等规定。

近年来,绵阳不断规范养犬行为,强化协同治理,消除养犬诱发的各类风险隐患。目前全市养犬氛围如何?市民有没有做到文明养犬、依规养犬?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在绵阳,自2022年12月1日起,就正式施行《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以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依规养犬。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联合城管以及相关职能职责部门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整治工作,对遛犬不牵绳、无证养犬等行为进行规劝,督促养犬居民尽快办理犬证、定期为犬只接种疫苗,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等。

“目前来看,全市养犬氛围较好。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会重点宣传《条例》,以进一步提高市民知晓率。”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民警陈鹏说。

《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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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了解重点管理区(《条例》规定的重点管理区为: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禁养犬种类共有以下27种:


禁止饲养成年体高超过60厘米(犬只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的犬只。“犬只需满足不是禁养种类、成年体高不超过60厘米这两个条件,市民才能够饲养。如果是导盲犬这一类的工作犬,我们会实地进行鉴定,确认是工作犬后,就能够饲养。”陈鹏说。

根据《条例》规定,符合要求的养犬人应当在取得犬只免疫证明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同时,鼓励为犬只植入电子身份识别标识。

“截至目前,绵阳的养犬办证便民服务点已经新增至81家,已有33542只小狗成功申领到犬证。”陈鹏说。

《条例》还规定——

◆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居所限养一只;

◆不得占用住宅小区楼顶、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携带犬只出户需为犬只佩戴犬牌并牵犬绳,即时清理犬只粪便。

“使用的犬绳不能超过两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单独携带犬只出户;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放任犬只在公共道路上活动,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怀抱、佩戴嘴套、装入犬袋等约束措施。”陈鹏说。

《条例》也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的,责令改正,每只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在重点管理区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携带犬只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犬牌的,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携带犬只出户未束犬绳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遵守《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做文明合格养犬人,依法养犬,让“文明养犬”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养犬环境。


绵阳81个养犬办证便民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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