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好了,风险评估辨识出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是公司内审发现结论处写错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现已修改好重新打印了,还需要去应急管理局把已经备案提交的纸质预案换新吗,已经重新修改文字描述错误。2024-12-25
回复:您好。你单位出现重大危险源评估结论错误情形,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请按照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所在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备案。2024-12-27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本公司生产塑料瓶,属于普通企业,但是人员较多且集中在生产车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本公司已经依据GBT29639-2020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3位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专家评审通过。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是否还需要向应急管理局备案。如需要备案,我司会马上安排人员去应急局备案。2024-12-23
回复:您好。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你单位应根据规定在应急预案公布后及时进行备案。2024-12-27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本集团公司下属有10多家子公司,并分布在各地市,多家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所有实体业务开展全部在子公司,集团公司法人本身没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全部子公司已根据所在行业情况全部独立编制了应急预案,备案。问题:集团公司应急预案修订应该采取哪种思路?1.需包含所有子公司的风险事故内容2.仅编制集团公司单独本身事故如办公室火灾事故,在集团预案中通过描述将集团预案与子公司预案相衔接。2024-12-23
回复: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请你单位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开展集团公司应急预案修订工作。2024-12-27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领导您好GBT29639导则中,响应启动包括有应急会议召开,该项工作在企业应急预案中是否必须要体现出来;因为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企业主要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肯定是第一时间协调资源,组织各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如果还要组织应急会议,可能会影响到救援时机。如果该项工作必须要涉及,那这个会议的召开的时机应在何时,比如,收到事故报告后就要开会?还是事故被控制后再召开?那会议的主要内容要怎么描述呢。2024-12-13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是推荐性标准,该标准中关于应急会议召开的内容非强制性要求。响应启动后,召开应急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评估形势和影响,高效有序进行信息共享、资源调配、行动计划落实等。应急会议可以在会议室召开、在事故现场召开或采用视频等形式召开。你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等实际情况,明确响应启动后是否召开、何时召开、如何召开应急会议等相关内容。2024-12-17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我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涉及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请问需要编制有限空间专项应急预案吗?还是只要有有限空间现场处置方案即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这里的可以属于强制还是非强制的呢?2024-12-12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现就您咨询的两个问题答复如下:1)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请你单位根据地方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确定编制相应类型的应急预案。如你单位为工贸企业,还需参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相关要求。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专项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需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2024-12-1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好了,风险评估辨识出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是公司内审发现结论处写错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现已修改好重新打印了,还需要去应急管理局把已经备案提交的纸质预案换新吗,已经重新修改文字描述错误。2024-12-25
回复:您好。你单位出现重大危险源评估结论错误情形,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请按照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所在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备案。2024-12-27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本公司生产塑料瓶,属于普通企业,但是人员较多且集中在生产车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本公司已经依据GBT29639-2020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3位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专家评审通过。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是否还需要向应急管理局备案。如需要备案,我司会马上安排人员去应急局备案。2024-12-23
回复:您好。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你单位应根据规定在应急预案公布后及时进行备案。2024-12-27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本集团公司下属有10多家子公司,并分布在各地市,多家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所有实体业务开展全部在子公司,集团公司法人本身没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全部子公司已根据所在行业情况全部独立编制了应急预案,备案。问题:集团公司应急预案修订应该采取哪种思路?1.需包含所有子公司的风险事故内容2.仅编制集团公司单独本身事故如办公室火灾事故,在集团预案中通过描述将集团预案与子公司预案相衔接。2024-12-23
回复: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请你单位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开展集团公司应急预案修订工作。2024-12-27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领导您好GBT29639导则中,响应启动包括有应急会议召开,该项工作在企业应急预案中是否必须要体现出来;因为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企业主要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肯定是第一时间协调资源,组织各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如果还要组织应急会议,可能会影响到救援时机。如果该项工作必须要涉及,那这个会议的召开的时机应在何时,比如,收到事故报告后就要开会?还是事故被控制后再召开?那会议的主要内容要怎么描述呢。2024-12-13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是推荐性标准,该标准中关于应急会议召开的内容非强制性要求。响应启动后,召开应急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评估形势和影响,高效有序进行信息共享、资源调配、行动计划落实等。应急会议可以在会议室召开、在事故现场召开或采用视频等形式召开。你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等实际情况,明确响应启动后是否召开、何时召开、如何召开应急会议等相关内容。2024-12-17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我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涉及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请问需要编制有限空间专项应急预案吗?还是只要有有限空间现场处置方案即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这里的可以属于强制还是非强制的呢?2024-12-12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现就您咨询的两个问题答复如下:1)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请你单位根据地方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确定编制相应类型的应急预案。如你单位为工贸企业,还需参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相关要求。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专项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需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2024-12-1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因地区经济体量小,宾馆、娱乐场所等均为个体经营户,无法人,规模极小,请问是否需要制定必须专家评审的应急预案?还是自行制定简要的应急预案?还需备案么2024-11-14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二十一条明确说明了哪些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需要组织评审或者根据需要进行论证。第二十六条对不同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你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和地方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编制,预案评审或者论证,并按规定进行备案。2024-11-18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急预案演练次数是否要求高危企业如金属冶炼企业每半年至少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以及每半年至少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一年至少演练2次综合或专项,2次现场处置方案?2024-11-13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三十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次数进行了规定,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参照执行。另外,请正确理解演练的定义,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有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专项演练、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既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同时开展。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采用不同形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24-11-18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咨询:公司法人发生变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需要重新备案吗?2024-11-13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重新备案。你单位发生法人变更等情形,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请结合实际变更情况,对应急预案修订是否涉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变更情形进行评估、作出结论。若不涉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变更情形,则无需重新备案。所在地方另有规定的,请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2024-11-18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留言汇总
网址:https://www.mem.gov.cn/hd/gzly/hdhdly/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