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绵阳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22   信息来源: 绵阳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一、修订背景

2025年1月,省防减救灾委印发了《四川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川防减救委〔2025〕1号),2024年11月,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设立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绵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绵委办字〔2024〕8号)对防灾救灾体制进行了调整,取消市应急委(办公室)和市减灾委(办公室),成立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办公室)。《绵阳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绵府办发〔2021〕41号)于2021年12月24日印发,亟需修订和调整。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指挥体系

1.市级防范应对机构由原市应急委(办公室)调整为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明确县级防范应对机构为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

2.在“2.2成员单位职责”增加市国资委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属监管企业积极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金融监管总局绵阳分局职责“负责指导辖内保险公司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保险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保险机构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对应省级预案,市发改委职责中增加省能源局、省粮食和储备局职责,市经信局职责中增加通信管理局职责,市自规局职责中增加测绘局职责,市文广旅局职责中增加广电局职责,绵阳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增加战区联合参谋部作战局职责。

3.在“4.5工作组构成及职责”中,对“6+N”工作组牵头单位进行部分调整,要素供应保障组牵头单位由市经信局调整为市发改委。

(二)预防与监测预警

1.“3.3.1发布制度”中,明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预警信息由其他行业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相关规定发布。

2.增加“3.4预警行动(1)市防减救灾办根据气象等部门预报预警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情况进行会商研判……(2)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3)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任务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灾害预警信息有关要求……”相关内容,明确了市防减救灾办、相关部门、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任务的地方人民政府需采取的预警行动措施。

(三)应急响应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我市实际,取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分级,将市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2.调整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增加“电力受损”、“通信中断”2个类别作为启动应急响应的条件;依据《绵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绵府办函〔2024〕71号),将“因灾紧急转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响应启动条件对应一、二、三、四级调整为“6万人以上”、“3万人以上、6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依据《绵阳市交通运输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绵阳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经与市交通局对接,将“交通运输影响”响应启动条件做相应调整;取消“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直接经济损失”和“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房屋数量”3个类别,不再作为启动应急响应的条件。

3.对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程序进行明确,一级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由市防减救灾办报市防减救灾委主任(书记)批准,二级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由市防减救灾办报市防减救灾委主任(市长)批准,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由市防减救灾办报市防减救灾委第一副主任或常务副主任批准,四级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由市防减救灾办主任批准。

4.细化四级响应行动,对安排部署、组织指挥、疏散转移、资源调度、保通保供、社会动员、舆论宣传、值班值守等响应行动关键环节、主要内容进行细化明确。

5.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进行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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